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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草现在回想起来,他跟林子聪的第一次交锋竟可以追溯到四千三百二十七小时前一个阴郁的黄昏。 阴郁的黄昏最适合干一些作奸犯科的事情。而四千三百二十七个小时前那个阴郁的黄昏,他不幸路经抢劫现场,不仅被强按在墙上搜身,还被命令:“不许动,手抱头,两脚分开。” 虽然事先林子聪有问过他是要自己趴到墙上还是被推到墙上,但冬虫草很不喜欢这道选择题。警察有警察的威风,古惑仔也有古惑仔的尊严,何况他——冬虫草不是一个普通古惑仔。 冬虫草姓夏,名松荫,真实身份是警察,通俗点说:他是一个卧底。 自从‘无间道’大热,卧底这个字眼已几乎等同于英雄的代名词。夏松荫从小就迷水浒传,长大后当了警察更有英雄情节。虽然现在已经是2004年,不可能再有劫富济贫的大侠,但当不了大侠可以选择当卧底,一样的锄强扶弱、除暴安良。 这年头,卧底难当,当完卧底还能活着的更不简单。警察们把无间道当教育片,黑帮大哥同样爱看。好的卧底不是象梁朝伟那样被一枪爆头,就是出工伤出到断手残脚。 古语有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在黄SIR嘴里自动翻新为:一百个抄车牌的军装好找,一个好卧底难觅。 夏松荫第二次被迫中奖,距离前一次整整七个月零六天。 世事无常。 七个月零六天,足以发生很多事情。 波哥已金盆洗手,不过问江湖事;NICHOLE去了上海发展,据说还出了一本名为‘当潘金莲遇上武松’的小说;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转世的林子聪官复原职,与他并称为湾仔警局的‘妙探双雄’。 峰回路转,兜兜转转一大圈,他除了多了个九百年前同生共死而今世个性恶劣的兄弟外,依旧孤家寡人。 更惨的是又被黄SIR派去卧底。 相同的行为,不同的目标。 自从波哥退出江湖,易军易进锒铛入狱,铜锣湾的黑社会势力一度真空,可最近那里新崛起了一个帮会组织。 黑道上每天都有很多小帮派兴起,警方任其自生自灭一段时间,他们要么自行湮灭,要么被侵吞兼并,能成气候的并不多。但是这次不同,两天前有人手持AK47横扫尖沙嘴,而枪械的来源据线报正是这个新兴帮派。 霹雳堂。 霹雳堂不但名字巨威,搞得也很大。黑道上要搞大,就要贩军火,运毒品。霹雳堂只贩军火,不碰毒品,自视甚高;而霹雳堂的老大更是香港黑道的异端,据说他酒色财气,样样不沾,只爱喝茶。 黑社会不贩毒品只贩军火,已是传奇。 而一个清心寡欲只爱喝茶的黑道大哥。 简直就是传奇中的传奇。 冬虫草现在就站在铜锣湾一间叫‘淡水茶铺’的茶楼里。 他抬腕看看手表,时针已经指向三点半。 据说霹雳堂的大哥每天下午三点半都会来这里喝茶。 等人通常是件很闷的事,尤其是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冬虫草前天夜里被林子聪搅扰了半宿,正恹恹欲睡作小鸡吃米状,茶楼的木门突然‘匡当’一声被撞开,接着就有一个人匆匆忙忙跑进来。 那人张皇四顾,猛地冲到他面前。冬虫草只觉一阵脂粉香袭来,接着就被温软抱了个满怀。 抱住他的是个女人。 一个又香又软的女人。 冬虫草前世是把女人当老虎的武松,今生是见了美女就脸红的纯情卧底。这一抱比砍他一刀更具杀伤力,九百年时间养成的条件反射促使他一把捉住她的手臂,很干净利落地压到桌面上。 ‘哎哟’声未了,大门又‘匡当’一声被踢开,涌进一帮面色极其不善,样子极其猥琐的人。 当头一人黑衣黑裤,抄着砍刀架着黑超,比疤面还疤面,比煞星还煞星,就差在脑门上落笔大书‘我是个混混’。 他一进门,冲着冬虫草大吼一声:“你个臭八婆,居然敢跑!” 不管怎么看,冬虫草都跟八婆这个称谓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他很确定这句话不是对他,而是对一分钟前抱住他不放的女人说的。 果然他手一松,那个女人立即跳起来尖声大叫:“我死也不会回去的!我绝对不拍三级片!”她一面叫,一面用力勾住冬虫草的胳膊。“我警告你们,我大哥是跑马地的大佬,你们敢惹我,他一定把你们砍成九段!” 混混们发出一阵哄堂大笑。领头的扬扬手里的砍刀说:“现在刀在我手里,到底谁变成九段是我说了算!”说着,他手起刀落,在桌上划了个“Z”,露出‘很痛’的表情。“我要是在你脸上这么来几下,你就真的不用拍三级片了,改拍恐怖片吧!” 冬虫草听了恨不得痛扁这个嚣张的男人一顿。 他一向好脾气,此刻的暴力倾向一半是因为他血液里名为‘替天行道’的热病发作,另一半则是因为那个女人抓住他胳膊的手几乎掐进他的肉里了。 红颜祸水。难怪路过庙街时,卦摊的田婆说他命犯桃花,今日有水厄。 眼不见固然心不烦,但他现在不但见过了,还抱过了。 他已不能不管。 他深呼吸,正要开口,就听到一个很冷很沉的声音说:“现在枪在我手里,到底开你几个洞是不是也由我说了算?” 声音来自茶楼最深处,隔着一道竹帘。 “有枪了不起?我也有,步枪!”带头的大哥猥琐地比比下身,引出众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 群枭夜号似的笑声中,他的头突然溅起一大蓬血水。 前一刻还笑得很得意的男人,蓦地直直倒在地上。脑门正中一个夺目的红点。 笑声戈然而止。 每个古惑仔都喜欢扬言自己一只脚踏在监狱里,一只脚踏在棺材里。 可一只脚踏在棺材里跟两只脚都踏进棺材有很大的不同。 这之间的差异就象悍匪跟混混,完全是两个级别。 混混遭遇悍匪,就象秀才遇到兵,绝对的有理说不清。 有一句话说得贴切: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要脸就没命的时候。 古惑仔们骚乱着涌向大门,射出子弹的竹帘后忽然走出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深吸口气,大声喊道:“都站住!不许动!” 道上混的弟兄都很有反骨。反骨是叛逆,反逆。古惑仔一向只相信实力,也只服从实力,否则就是亲爹亲妈也照样不买帐。 来人很年轻,很清瘦,看上去不象有什么实力。 可古惑仔们立马没人敢动一下。 这绝不是因为他们弹指之间醍醐灌顶,决心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是因为那人手里有家伙。 不但有家伙,且是外形彪悍的‘马格南之鹰’。 黑洞洞的枪口还冒着清烟。 冬虫草以前的配枪只是M1911的通用警枪,这种大威力半自动手枪的图片他只在警察学校的军事课上见过。所以他一个激动就忍不住碎碎念道:好家伙,悍匪的火力居然猛过警察,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啊。 没料想这名年轻的悍匪不但火力猛,耳朵也尖。 他头一偏,转向冬虫草:“那边那个!你唧唧咕咕在说什么!” 冬虫草挤出一个带两酒窝的灿笑:“这位大哥,我是说霹雳堂强到没天理!” 年轻人怒气十足地吼:“知道是霹雳堂的地头你们还来搞事?!” 冬虫草满脸无辜地答:“我只是正好路过,跟他们不是一道的。”他说着,用力甩甩胳膊,没想到那个女人勾得死紧,他甩了两下没甩脱,只好由她抱着。 年轻人冷笑一声:“都抱这么紧了还说不是一道的?!你当我是白痴?” 冬虫草摇摇头,大义凛然道:“这位大哥,你这话就不对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江湖道义,她一个弱女子被逼着去拍三级片,就算不认识的也一样可以管,不一定就要有什么关系的。” 年轻人被他的长篇大论说得一愣又一愣,铁青着脸说:“唱大戏是吗?有胆跟我蛇牙花开玩笑,算你有种。” 他拿枪顶住冬虫草的头,用枪管在他脑门上重重戳了几下。“等下我给你额头上再开个眼,看你还是不是这么的有种!” “住手!” 又是先前那个冷沉的声音喝止道。 被女人勾着胳膊,枪管顶着脑门的冬虫草不禁满怀感激地望向声音的主人。 竹帘一掀,慢慢走出一个男人。 一个脸极削,眼极细,眼色却极犀利的高瘦男人。 “卷哥!” 年轻人立刻恭敬地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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